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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普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地)、高等院校社科联,省社科联各团体会员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相关科研院所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学术前沿,聚焦我省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和龙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6年省社科联决定以“贯彻新理念,服务新发展”为主题,开展学术年会、社团学术活动月、社会科学普及月等系列活动。为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宣传展示全省社会科学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整体风貌,现面向各单位征集2016年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计划,并将择优纳入社科联品牌活动体系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社科联品牌活动介绍

   (一)第五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省社科联拟于2016年10月17—21日举办第五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年会拟围绕“贯彻新理念,服务新发展”主题,集中一周时间开展主题专场、学术专场、市地年会、年会征文等系列活动。

1.主题专场:围绕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设置5大系列、若干主题专场(具体选题详见附件1)。此类活动由省社科联主办,委托相关单位承办,主题专场活动应包括专家基层行调研、主题研讨会或学术报告会。

2.学术专场:为激发各学科领域科研热情,鼓励应用学科和基础学科并重,省社科联计划委托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有关社团和单位自主选题、自行策划实施,召开本学科学术专场活动。

3.市地年会:各市地社科联参照省学术年会形式召开本市地学术年会,带领本地社科工作者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等系列活动。

    4.年会征文:年会论文征集工作自3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拟于6月30日结束,省社科联将在7月份组建专家组对论文进行评审。《关于开展第五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已于3月15日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公布。

   (二)第七届黑龙江省社团学术活动月:拟于7月-10月举办社团学术活动月,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各单位精心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社团活动。活动内容既可以与省社科联年会选题相关的学术活动,同时围绕“社团建设年”开展与自身建设相关的社团活动,还可以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组织响应的特色活动。活动形式不拘一格,可以举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东北地区等跨区域的学术交流活动,也可举办多学科或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坛、学术讲坛、报告会、学者沙龙、研讨会等;还可以根据各自情况举办各类学术年会、咨询建议、培训、评估等。

   (三)第七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积极推动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拟于8月-10月举办社会科学普及月,重点活动可延续至11月底。团体会员各单位、全省公益性讲座协作平台各成员单位、各省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应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结合我省实际,发挥学科优势,广泛开展科普咨询、科普讲座、科普展览和网上科普等群众性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弘扬科学精神,切实提升我省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科普月的活动形式不限,自主选题,鼓励创新,注重实效性、群众性。省社科联将优选一批重点科普活动联合举办,扩大活动宣传,给予经费资助,进行总结表彰。

二、征集方式

1.各单位的学术活动可参考《2016年省社科联学术活动选题》(附件1),科普活动可自主设计选题,结合本地、本学科、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年度学术和科普活动计划,详细填写《2016年学术和科普活动计划汇总表》(附件2)。

2申报省社科联“2016年度重点学术和科普活动项目”的单位,应在年度计划中遴选1-2项活动进行申报并单独填写《承办重点学术和科普活动申报表》(附件3),申报项目范围包括:年会主题专场/学术专场、社团学术活动月重点学术活动、社科普及月重点科普活动。省社科联将择优列入省社科联2016年重点活动体系,并给予适度经费支持。

3.请各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研究确定年度学术和科普活动计划及重点申报项目,并于4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2808210@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单位名称+2016活动计划”。  

三、有关要求

1.凡列入上报计划的活动应在本年度11月底前完成。各项活动特别是各类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要注意汇总、提炼成果,形成论文集,应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将活动成果同活动情况综述、新闻稿一并报省社科联。

2.各市地社科联除填报市地社科联自身开展的活动外,还应列入至少3项市地级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3.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保持与省社科联良好的联络沟通,配合省社科联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联系人:曹  妍、徐世煜 

电  话:0451-82808203、82808210

地  址:南岗区中宣街20-6号科技大厦807室

 

附件:1.2016年省社科联学术活动选题

      2.2016年学术和科普活动计划汇总表

      3.承办重点学术和科普活动申报表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

2016年省社科联学术活动选题

  1. 主题: 创新发展·建设新型龙江

1.1 新常态下龙江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研究

1.2 新兴科技发展背景下的龙江创新驱动战略研究

1.3 创新实施“两大平原”农业现代化研究

1.4 黑龙江地区集聚人才战略研究

1.5 深化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互联网+农业”研究

1.6 新常态下黑龙江新兴业态与经济增长新动力研究

1.7 相关产业借助“互联网+”跨越式发展研究

1.8 促进龙江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研究

1.9 金融创新与推动龙江企业主板上市对策研究

1.10 龙江老工业基地转型与供给侧改革实践研究

1.11 黑龙江省企业负担现状及对策研究

1.12 高校成立公司对学术成果转化交易作用的研究

2.主题: 协调发展·建设和谐龙江

2.1 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培育研究

2.2 精准扶贫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研究

2.3 营造非公经济主体平等法制环境研究

2.4 政府法制建设与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2.5 龙江城乡协调发展及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研究

2.6 新常态下煤炭资源型城市脱贫与转型发展研究

2.7 基层依法治理问题研究

2.8 黑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

2.9 国有林区全面停伐后社会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2.10 探索县域经济发展成为创新发展新动力的研究

2.11 龙江文化事业发展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2.12 构筑龙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的研究

  1. 主题: 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龙江

3.1 龙江绿色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龙江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的研究

3.3 引入PPP模式发展龙江环保产业的研究

3.4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制度研究

3.5 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关系研究

3.6 黑龙江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3.7 黑龙江全域旅游与生态旅游业发展研究

3.8 “互联网+”推动绿色农林产品营销研究

3.9 龙江生态旅游业发展潜力与路径研究

3.10 绿色生活方式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3.11 大小兴安岭林下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

3.12 黑龙江省碳汇市场建设研究

  1. 主题: 开放发展·建设富强龙江

4.1 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丝路带建设研究

4.2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对外开放软环境营造研究

4.3 东北亚地缘变化与“龙江丝路带”建设

4.4 “龙江丝路带”建设中的历史文化资源研究

4.5 “龙江丝路带”与对外经贸合作研究

4.6 “龙江丝路带”与承接内地产业转移研究

4.7 “一带一路”视域下的龙江战略发展研究

4.8 构建“一带一路”金融区域化的有效路径研究

4.9 完善“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制度研究

4.10 东北三省区域合作与深化对外开放的研究

4.11 建立中俄韩合作示范区战略研究

4.12 “龙江丝路带”建设中的农业“走出去”研究

5.主题: 共享发展·建设幸福龙江

5.1 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研究

5.2 龙江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研究

5.3 经济转型背景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5.4 资源型城市转型转业职工安置对策研究

5.5 借鉴国内外经验的龙江脱贫工作的研究

5.6 依托教育改革建设优质公平的教育体系研究

5.7 新常态下构筑龙江新型就业体系相关研究

5.8 黑龙江省老龄化问题研究

5.9 现代化冲击下的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研究

5.10 黑龙江地区古代历史文化研究

5.11 黑龙江地区近代商业文明研究

5.12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方式研究

 


附件2

      (单位名称)      2016年学术和科普活动计划汇总表

 

单位印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类型

活动内容简述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预期人数

联办单位

1

 

 

 

 

 

 

 

 

2

 

 

 

 

 

 

 

 

3

 

 

 

 

 

 

 

 

4

 

 

 

 

 

 

 

5

 

 

 

 

 

 

 

6

 

 

 

 

 

 

 

7

 

 

 

 

 

 

 

 

注:1.活动类型:填写下属类别英文字母即可:A.大型学术会议、论坛;B.专题研讨会、座谈会、沙龙;C.讲座、讲坛;D.科普活动;E.调查研究、咨询服务;F.征文活动、成果评比、课题立项;G.社团成立、换届等;H.其他。

    2.此计划提交后,若举办活动与原计划有所变动或临时举办重大活动,可提前一周与省社科联学会部联系。


附件3

承办重点学术和科普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活动名称

 

活动类型

 年会主题专场□  年会学术专场□  重点学术活动□  重点科普活动□

内容编号

(请参见附件1编号)           

综述(主题、意义、时间、地点、规模、主要内容、预期成效、合作单位等。如有具体活动方案,应随表提供)

 

 

 

 

 

 

 

 

活动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活动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总结验收方式:(包括领导到会指导、活动报道、活动总结、图片视频资料整理等)

其他需要向省社科联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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