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6全讯白菜网办公用品使用规定
为构建节约型校园,降低办公成本,现对我司的办公用品使用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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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不得因私使用院办公室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打印纸等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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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因公需使用院办公室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打印纸等办公用品时,需首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凭主管领导签字的批准单到院办公室登记备案,注明何时、因何事、使用何种用品、使用多少,然后再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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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室对每次购进的纸张、硒鼓等低值易耗品的数量进行登记,定期对照教师登记的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对数量出入较大而又无法查明原因的,由院办公室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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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位累计每名教师的使用数量,每月月底在全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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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得因任何原因使用院办公室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打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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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明确要求纸型的打印件,一律设置为B5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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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中不可反复键入打印命令,对暂未响应的打印命令待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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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份数为1份以上的文件,不得全部用打印机输出,可输出一份,其余复印。
9.打印过一次的纸张不得丢弃,必须放入回收箱中。非正式文件和无需上交的文件,一律用回收箱中的纸张打印。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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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0日